陳奕迅大概是他那個世代我最喜歡的香港男歌手。演唱會下來也證明了這一點。他有太多太多的好歌,甚至無法在三個小時裏唱完。試問現在這個速食年代,又有多少個歌手可以做到這一點?
不過演唱會的前半段我還是有點納悶。縂覺得像他這樣堪稱實力派的歌手實在不需要絢麗的舞臺,更不需要舞蹈,特別是他動來動去就是那三兩下的舞步。煙火等等更是奪去他的歌聲的大片綠葉。舞蹈方面,明顯他上氣不接下氣,讓我有一种被騙錢的感覺。可是后來想一想,這其實是他突破自己的一個方法,我們又怎能不認同他的努力呢?雖然這個社會總是成果導向的。
還好,到了安歌的部分,他脫下了華麗的服裝,穿上T 桖牛仔褲,認認真真地將一首又一首動聽的歌曲唱出來。這時候我才覺得我的耳朵有點油膩。
好的歌手不多。能踫到好歌的歌手更是越來越少了。我會繼續支持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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