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年,说短不短,长也不长。记得的东西,越来越少。以前写日记都不敢写下,因为即使以往我的日记只是自己的心情记忆,并没有公开给大众,可是我还是不会触动自己内心最深处的角落,特别是我觉得痛的地方。
可是,十年了,再不写下,我会忘记。第一次害怕痛苦的记忆会消失。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?竟然愿意留住痛苦的回忆。
或许因为痛苦的同时,有着最快乐的一刻。至少,是一个可以依靠的耳朵,温暖的手掌。失去了这些,我才真正成长。也才有最近这几年,我都是解决家庭纷争的要角。可是如果他还在,我大概什么都不用担心吧。
小学毕业时他没有来。初中、高中、大学毕业他来不及参与。当时我很引以为荣的圣约翰救伤队制服,他也来不及看我穿上。是遗憾吗?不知道。因为她也没有参与这些,除了大学毕业典礼以外。所以如果他还在,应该也不会见证这些吧。
写下这些东西最主要的目的,是为了提醒自己,不要忘记他曾经对我说过的话。更希望,我能够做到不辜负他的嘱咐。
1 comment:
let go bro, let go. u cant let the past hold u back. u need to understand this eventually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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